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建设领域信用评价工作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通知要求,开展全市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从业单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单位的市场行为,确保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结合本市域内交通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鼓励企业守信,惩戒失信,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是建立有效失惩机制。推行交通运输信用承诺融入涉企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等相关领域,并将信用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为农村公路建设监管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及时公示企业不守信、建设质量不合格信息,加大对违约企业不良行为惩戒;对保障农民工工资行为,建立企业信用红黑名单,以鼓励和惩戒手段提升企业信用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是整合信息服务应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实现信用信息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查询全覆盖,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制度,促进和实现各行业、各部门、各组织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在年度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信用评价中,引用不良记录,为上级开展评价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