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关于深化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体系的指导意见(暂行)征求意见稿
通 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拟出台《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体系的指导意见(暂行)》,现就此指导意见征求社会各级意见,请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阅读,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于30日内向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联系电话:503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