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滦州市住建局:
根据直达资金监管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请你单位及时分解资金,落实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做好支付信息关联工作。
冀财建[2020]39号.pdf
扫描0004.pdf
扫描0005.pdf
根据直达资金监管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单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请你单位及时分解资金,落实项目,加快支出进度,做好支付信息关联工作。
冀财建[2020]3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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