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受理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申请业务的补充通知
滦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自5月5日起有序恢复受理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申请业务,受理时间:2022年5月5日-- 5月8日,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新增定点申请。
申请定点的医药机构,需按照《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唐医保字〔2020〕47号)要求提交材料。文件及相关表格下载地址:lxybzxjhg@sina.com,密码:ybzxghk@123abc。如实填写附件一(医疗机构申报材料)、附件二(零售药店申报材料)中各表格,并按照其中的“材料清单”顺序加盖单位公章上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因疫情无法现场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的医药机构将所有材料纸质版盖章做成PDF格式的文档,在期限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lxybzxjhg@sina.com,材料发送后及时联系医保中心医保规划科。
受理时间:2022年5月5日-- 5月8日
联系电话:0315-7267253
滦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