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公示
现将《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为15天。2022年度省级下达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7万元,详见附件。项目名称: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省级 金额:437万元 用途:产业发展 投诉监督单位:滦州市财政局。地址:人民西道89号。联系电话:0315-7108575。电子邮箱:luanxiannongcaigu@163.com。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省级产业发展资金437万元批复及分配结果.pdf
省级产业发展资金437万元批复及分配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