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权限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
2.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工作。
4.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
5.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
6.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7.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8.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
9.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10.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
11.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12.按权限负责辖区内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14.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